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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开发水电就要破坏生态环境

2006-06-14 00:00关键词: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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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破坏和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资源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生态效应,即通常所说的生态影响破坏问题(例如:1. 荒漠化、 2.湿地的退化、3.水土流失、4.地下水位下降、5.地面沉降、6.生物多样性变化等等);

  二是因工农业发展和人类生活所造成的污染破坏,即环境污染问题(例如:1.大气污染、 2.酸雨、3.臭氧层破坏、4.水污染、5.固体废物、6.赤潮等等)。

  我们必须认识到,对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采取的态度是不能完全一样的。对于第二类的环境污染问题,完全是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量避免,而且,一旦发生就必须迅速加以治理。然而,对于第一类的环境问题,我们则不能简单的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类的问题在某些合理开发的情况下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不能完全说是破坏生态环境,而应该说是改变生态环境。况且,这类环境问题并非都是人类行为的唯一结果,大自然的发展进化也同样会引发第一类的环境问题。只不过在人类出现之后,为了满足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人们不可避免的要对自然进行必要的利用和改造,同时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与自然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又加剧了第一类环境问题。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这也是人类能够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最明显的文明标志。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某些第一类环境问题存在,既是我们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也是社会在一定范围内必须承受的文明代价。

  例如;大面积耕种粮食难免会砍伐森林、占用草场,带来湿地退化、水土流失甚至荒漠化等问题。但是,今天的人类社会如果不耕种足够的土地就无法维持。再比如,开采矿藏(包括提取地下水)无论如何都难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等问题,然而,所有这些开采活动又是我们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内容。还有拦蓄洪水、增加水资源,变水害为水利的水坝、水库建设,很多情况下都是维系我们今天社会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由水坝阻断河流造成的生物多样性的损失,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特别是在我们人类的生活区域内,生态保护不仅仅是简单的维护自然生态,而且也就是在努力改变、创造一个适应人类存在的社会生态环境。

  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曾指出:“每一个有机体都不得不反抗其环境,而文化又强化了这种对抗。生活于文化中的人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由此可见,对于人类文明来说,生态(保护)就是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包括通过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创造一个适应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而不是一味的强调要保存自然原生态的“保守”。事实上,人类从制造和使用石器工具开始,到现在发明、制造和使用的种种高科技手段,都是为了同自然进行抗争,并在这场斗争中取得更大的主动权,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

  自由流淌的河流、任意泛滥的洪水在史前的远古时代和人烟稀少的无人区、生态保护区完全是应该提倡的,但是,对于现代人类社活动密集的社会来说,就完全就是一种灾难,一种极大的生态破坏。堤防、水坝就是人们在几千年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抵御洪水,保护社会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所以,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必要的水坝建设就是保护生态,而盲目的提倡让河流自由流淌、让洪水自由泛滥,决不是什么生态保护,而是十足的生态保守。

  非常遗憾的是,目前这种错把生态保守当作生态保护的极端环保思潮,已经影响了我国的一些环保人士、甚至环保官员。使得某些环保人士对第一类环境改变问题的要求过于苛刻,因而,又不可避免的导致第二类环境问题的恶化。例如,对水坝建设的苛求,必然阻碍我国的水电资源开发,以至于我国的水能开发程度至今还不足20%。为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能源需求,我们不得不大量的燃烧煤炭,造成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难以解决。更有一些极端环保组织,受到国外势力的操纵,不仅对我国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视而不见,反而十分热衷于反对水坝(以及其它各种发展经济)的活动。以至于我们目前的很多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至今还迟迟得不到解决。应该说当这些极端环保人士、组织在高喊“生态保护”的时候,只不过是在推崇他们的“生态保守”理念。其实际效果不仅不能保护生态,而且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更严重的生态破坏。一些极端环保人士总是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误导公众,鼓吹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实际上这种观念,根本没有区分什么是生态保护,什么是生态保守,因而经常是把一些不讲科学、不讲理性的生态保守做法,错误地当成生态保护措施大力宣扬、追捧,而最后的结果往往会与生态保护的目标事与愿违。

  生态保护需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防止一切破坏生态的不利活动。但是,生态保守则是一种从以生态为本的观点出发,片面强调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被动适应,反对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任何正常的改造、利用。生态保护的目的是要为了兼顾人类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的同时,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的发展。

  而鼓吹生态保守的人士往往都是一些来自发达国家(或者地区)衣食无忧的极端环保主义者。他们经常喜欢用“代际公平”的理由,冠冕堂皇的否认“代内公平”,无视欠发达国家、地区人民的迫切发展要求。例如,为了反对我国的怒江水电开发,极端环保组织无视贫困的怒江人民迫切要求发展的愿望,他们不惜大肆造谣,把根本不适宜农业耕种的极度贫困的怒江,描绘成脱离现实世界的原生态河流。曾几何时这些的虚假宣传欺骗了全国公众、欺骗了国家领导人,甚至还欺骗了联合国有关机构。即便在谣言被揭穿之后,为了阻碍怒江开发,他们仍然一方面攻击诬蔑下游国家的在怒江下游的萨尔温江上建造大型水电站的决定,同时,他们还在利用国内、外的反坝组织的串联配合,造谣煽动,反过来又制造下游国家也都反对我国怒江水电开发的种种假相。总之,他们一直在利用各种机会,不择手段的挑拨国际矛盾,制造怒江水电开发的障碍。

  实际上,当前制约我国生态环境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水资源。水多、水少、水脏、水浑是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主要矛盾。其中,解决水多、水少这个最主要水资源矛盾的途径就是修建大型龙头水库,拦蓄洪水,变水害为水利。这也是国际社会一致的共识:联合国颁布的《2006年的世界水资源报告》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水资源的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均不足:地球淡水资源尽管分布不均,也还说得上充足。但是,管理不善、资源匮乏、环境变化及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使得全球约有五分之一的人无法获得安全的饮用水,40%的人缺乏基本卫生设施。”很显然,报告明确地提出了目前世界严峻的水资源问题,是由于设施不足、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中所谓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就是指发展中国家还缺乏必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当然包括水坝)。

  因为世界上的天然水资源分布,几乎都是无法自然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正是由于水坝和一系列水利工程设施,才解决了我们人类生存用水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尖锐矛盾。而且,只有通过这些一系列的水利工程设施,我们才能实现人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调配,在满足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的同时保护社会生态环境。我国目前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水利设施建设还严重不足,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还面临着艰巨的水利水电设施建设开发任务。特别是局部淹没损失较大龙头水库的建设,是改善我国水资源调配和保护生态环境最紧迫的任务。然而,要建造龙头水库拦蓄、储存洪水就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因此就必须要改变一部分地区的生态功能。因而,社会各界对龙头水库的生态环境改变反映也是最强烈的。

  例如;规划中的虎跳峡水库就是金沙江上具有调节性能的龙头水库,因为需要占用大量的耕地和迁移人口,而变成十分敏感的工程。怒江规划中的松塔水电站也是一座龙头水库,尽管没有占用大量耕地和迁移人口,但是,由于对原始林地的淹没同样也会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改变,因此,同样也遭到了环保人士的激烈反对。这两个工程非常有代表性,因为要存蓄水资源就必须要占用土地,不占用人类居住区的耕地,就可能要占用还没有人居住的原始林地。这就是我们必须接受的生态改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必须要承受的生态损失。一些极端的环保人士至今都对这两个工程持坚决的反对意见。然而,他们不知道,中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龙头水库建设。龙头水库的存储水资源的生态环境效益是非常明显的。美国目前建有大小水坝8万多座,水库总库容约为13万亿立方米。相比之下,理论上说我国水坝的数量比美国还要多,而我国的龙头水库的建设却要落后很多。因此,实际上真正能够全面发挥调控水资源功能的大型龙头水库实际上并不是很多。

  目前我国水库总库容仅为5800多亿立方米,水库总蓄水量比美国小20多倍,如果以人均水库蓄水量来比较,差距在100倍以上。

  正是这些龙头水库(即:大型水坝、水电站)存在,保证了美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水资源和清洁能源供应,造就了美国今天的绿水青山。而我国正是由于长期缺乏必要的建设资金,大坝、水电建设严重滞后,虽然名义上同样也是8万多座水坝,但是其规模、功能和作用根本无法与美国相比。缺乏龙头水库表现在水电开发上就是径流式电站过多,水电受季节性变化影响较大,所提供的电能质量不好,水能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不高。

  尽管,最近几年以来,我国的水电建设突飞猛进,然而,迄今为止我国的水能利用率也仅为美国的1/4左右。同样也是由于缺乏龙头水库对水资源的人为控制能力,我国的社会、生态环境遭到自然灾害的冲击极大,一方面洪涝灾害频发,另一方面又是干旱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污染严重。从本质上说,这些都是由于可控制的水资源总量不足造成的。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只能通过建立具有调蓄功能的龙头水库,增加可控制的水资源总量。所谓科学的开发水电,对于我国来说就是要注重龙头水库、水电站的建设。当前社会舆论对建设虎跳峡和松塔水电站的环保阻力,恰恰说明我们的一些环保组织、环保部门、环保人士甚至包括某些环保官员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还缺乏大局观;不了解在生态环境保守和保护的区别;幻想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丝毫也不能改变;幻想能有鱼和熊掌兼得的好事情。他们没有意识到,如果不能容忍在某一地区的环境改变,就很难建立起具有调节、储备水资源和提供清洁能源功能的龙头水库,从而也就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实际上,龙头水库的开发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就其自身的环境影响作用来说也是辩证的。例如,根据我国目前煤炭生产的综合情况比较,平均每生产几千吨煤就要毁坏(塌陷)一亩土地,每生产一百万吨煤炭,至少要牺牲3个矿工。

  建设虎跳峡水电站虽然要淹没18万余亩土地,迁移8万多人口。然而,由于虎跳峡龙头电站的发电效益就相当于每年增产7-8千万吨原煤。这样的生态效益,就相当于每年保护了一万亩土地和数百名矿工的生命。不出20年,其生态效益就会完全弥补虎跳峡水库的淹没损失。如果再加上水电开发带来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应和减少化石能源燃烧排放的社会环境效益,虎跳峡水电站带来的正面生态环境效益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当然,即便如此,如果考虑到水库移民造成的某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时候通过变换选择坝址,尽量避免水库移民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面对另一个可能大量淹没原始林地的现实(例如,怒江水电开发规划中的松塔电站)。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环保人士甚至环保官员,至今不能认识到这种必要的生态改变对于改善我国环境状况的紧迫性。以至于我国水电开发中越是改善生态环境急需、必要的龙头水库建设,越是遭遇到环保方面的巨大阻力。

  因此,我们可以说,缺乏大局观念、以局部的生态改变为理由,盲目反对水电开发的所谓环保,是一种狭隘的生态保守,也可以说是搞极端环保、或者是伪环保。无论是从解决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水资源问题,还是从减少能源污染排放的角度看,科学的开发水电都是保护我国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此外,按照“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从经济上看,随着全世界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越采越少,能源供应紧张导致价格上升,几乎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的石油储量不足,进口困难,而且价格一路攀升;煤炭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是产能不够,矿难频发,社会各界一致呼吁,我们不能再烧带血的煤炭。核能发电除了成本和安全性的问题之外,最主要的还是铀矿资源储量的有限性,决定了核能无法在我国电力能源中担当重任。解决我国能源供应不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恐怕就在于应用可再生能源。

  目前的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技术不够十分成熟,开发利用效率低、成本较高,一般还难以满足大规模的市场化需求。我国目前从资源上、技术上可以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资源就是水电。我国水能资源的蕴藏量居世界第一,目前的开发利用程度(按发电量计算)还不足五分之一。我们在不得不大量开挖、燃烧煤炭的同时,绝大部分的清洁的水能资源至今还在沉睡之中流逝。因此,根据我国的现实可以预言;要实现“十一五”的这一目标,水电开发的作用绝对不可忽视。从直观的现象就可以想象;没有哪一种产业能够像水电一样,在创造巨大产值的同时,不仅不消耗能源,反而增加能源;没有什么样的工业产业能像水电这样,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却不排放任何废水、废气、废渣?总之,根据我国的情况,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国节能、减排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能源结构的调整,充分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污染严重的化石能源。如果不能大力开发水电这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我们“十一五”规划中的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目标,根本就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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