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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陵电厂终于熄火(图)

2006-11-01 00:00关键词:治污电厂嘉陵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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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不能按期完成治污任务,成都市政府已决定于今日起对其实施停产治理

  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2005年就被列入省、市重点污染源整治企业,成都市政府多次下达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决定对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通知》。省、市政府经济、环境等部门数十次到企业督促、协调解决企业污染治理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但时至今日,该公司污治不力,已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为此,成都市政府已决定于11月1日起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并正式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书。

  停产治理期间一台机组完全停产治理,另一台仅满足供热需求,要求由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自行组织、使用含硫量低于1%的优质煤,由环保局、质监局派工作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治污历程

  市长亲自下令:治污逾期不达标,斗硬!

  “黑雨事件”后嘉陵稳坐泰山

  作为燃煤电厂嘉陵电厂如果满负荷运转发电,每年将排放二氧化硫21079吨,烟尘15724吨。2004年8月19日起,省市两级政府为此召开协调会,省上并成立专题调研组,首次责令嘉陵电厂开展综合整治。

  2005年3月,省政府展开“零点行动”,将嘉陵电厂纳入全省237家限期治理企业,要求当年完成烟尘治理和脱硫工程开工。

  2005年10月18日凌晨,成都城东、城北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普降黑雨现象,四川嘉陵电厂是该“黑雨”事件的肇事者。经查,该厂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未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擅自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省政府再次要求其立即开展脱硫整治。

  2005年底,“零点行动”收网,嘉陵电厂依然稳坐泰山,停留在“制订方案”中。

  下最后通牒迫使同意脱硫

  2006年元旦,副省长刘晓峰走进嘉陵电厂。由于企业治污不力,被刘晓峰当场责令在年内完成治理,并写出书面检查。

  2006年2月8日,成都市政府下达“最后通牒”:5月1日还不开工,将在报上公示,对其停产关闭。迫于各方压力,3月15日,嘉陵电力董事会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启动脱硫工程。

  2006年4月5日,被省政府列入限期治理名单的12家超标排污企业代表,被成都市市长葛红林悉数请到市政府,挨个敲定完成治理的时间。当着众多媒体,其余11家企业当场承诺了治理时限,而嘉陵电厂依旧使用“拖延战术”,表示要等到明年9月才能实现达标排放。葛红林当场表示:凡是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企业一律停产,市政府一定会斗硬!

  2006年4月7日,省国资委紧急召集嘉陵电厂两大股东———中华企业集团和四川省电力公司召开协调

  会,督促其立马整改。勒令6月必须动工治污,并着手制定停产治污方案。

  半年后检查仍停在招投标

  2006年7月10日,21名成都市民代表检查今年市委、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踏进嘉陵电厂,令他们吃惊的是,原定6月30日开工的脱硫工程项目,仍徘徊在招投标阶段。

  2006年7月18日,嘉陵电厂脱硫治污工程奠基。嘉陵电厂负责人介绍,投入近3000万元的电除尘和输灰系统改造将立即启动。

  2006年10月31日,省政府重点污染整治企业治理的最后期限。嘉陵电厂虽然已经开始了治理,但远不能在这一天完成治理任务。嘉陵电厂正式实施停产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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