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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拆分不利于电网竞争

2006-12-05 00:00关键词:电网国家电网国家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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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建设才是目前电力产业的主题,在此之前,所谓的充分竞争只是奢谈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的争论再起高潮,导火索是11月末召开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以及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晋东南经南阳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有人上书国务院建议叫停这个项目。  
  
  争论包括输电技术和电力体制两个方面,对技术的争论并不激烈,真正吸引媒体和大众注意的是“一张网”、“技术壁垒”、“垄断”等字眼。

  特高压电网是指1000千伏的交流或±800千伏的直流电网,反对者认为这项技术不成熟、存在安全隐患,基本上已被发达国家放弃;而且投资规模太大,达4060亿元,相当于两三个三峡工程的投资额。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解答了这些疑问,据国内外专家介绍,前苏联、日本、意大利和美国等曾先后建成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及试验工程,在技术和设备上已经过关,只是因为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原因,它们没有大规模建设或使用特高压输电网。虽然投资大,但建设特高压电网的经济效益同样显著,与500千伏电网相比,特高压输电能够节省工程投资、节约线路走廊占地、减少输电损耗。“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投入8000多亿进行电网建设,作为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特高压电网4000多亿的投资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

  实际上,体制问题才是这场争论的焦点。建设特高压电网的目的是增强区域间电力的运送能力,特高压电网将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运营,这将削弱区域电网公司的作用,助推国家电网公司强化其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地位,建设特高压电网的主调是“统合”;而反对者坚持,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拆分”。在他们看来,中国电力体制的症结是国家电网成为单一的需求方(对发电企业)和单一的供给方(对用电客户)。那么,将国家电网拆分,比如输配分离、区域分离等,就能形成多个需求方和供给方,形成市场竞争,体制就能理顺。

  电力体制的问题表现为电力供应“短缺—过剩”的波动幅度过大,而电网的体制缺陷更严重,表现为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体制无疑需要变革,但在目前电网基础建设仍然薄弱的情况下,“拆分”非但不能鼓励竞争,反而会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电网建设滞后,华北廉价的火电和西南廉价的水电就不能低成本、高效率地进入东部负荷中心参与竞争。所谓区域分离只会是区域分割,在每一个区域,都是由一家电网公司担当单一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垄断的局面不会改变。而在这分割的市场上,小火电、小水电充斥其中,电源之间的竞争也只能停留在较低水平。市场竞争只能在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上进行,在电力市场形成充分竞争之前,先要有电网基础建设的大发展。基础建设才是目前电力产业的主题,在此之前,所谓的充分竞争只是奢谈。

  而“拆分”不利于电网建设。电网建设之所以滞后于电源,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电网的盈利性不好,吸引不到多方面的资金;二是以往的电网建设是以省为范围,规模较小,不能采用高压低耗的技术,也不能进行地区之间的补贴,亏损的可能性增加。范围和规模较大的电网盈利能力更强,因而再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更强,这从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对比就能看出,前者利润增长,谋求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后者的经营情况不能令股东之一的广东省满意。因此,目前要加快电网建设,还需要提高电网的整合程度,特高压电网正是整合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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