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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埠头变电站洗劫案告破

2007-03-12 10:57来源:电力信息网关键词:变电站电力盗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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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11月1日凌晨,一伙歹徒疯狂袭击了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一在建的大型变电站工地,他们在持械控制了四名值守工地的工人后,将变电站内价值47万元的铜材洗劫一空,随后逃往广东销赃。

  11月18日,兴国警方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双方出动近百警力对嫌犯落脚点展开搜捕,历经半个多月终将21名河南新蔡籍嫌犯抓捕归案。

    
  案发现场

  ●午夜惊魂

  在建变电站遭团伙持械洗劫

  2006年11月1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兴国县城边上的埠头乡境内,江西省水电工程局重点工程、一座在建的220千伏变电站里,几名值班的工作人员都在熟睡当中,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工地保安退伍军人郑继超,凭着军人的特有敏感,郑继超立即起床想看个究竟,但没等他穿好衣服,几名手持铁棍、砍刀、木棒的大汉窜进他所睡的工棚。他们一进门就用铁棍、木棒对郑继超一顿猛打,郑继超顿时被打得晕了过去,随后这伙人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纸将郑继超的嘴巴、手和脚全部牢牢封住,令其无法动弹,这伙人还专门派了一个人看守他。

  与此同时,程启发、崔道德和彭军跃三位值班人员也被另外几名持械歹徒用同样的手法控制了。程启发、崔道德、郑继超、彭军跃4个人分别被关在两间工棚里,而且都有人看守。在控制住他们4人后,这伙人开始搬运工地上的一大堆优质铜排。

  一个小时后,这伙人搬走了工地上所有的铜排和两大卷电缆,在离开工地时,看守4名工人的歹徒还威胁说“不准报案,否则有你们好看”。这伙人作案手法相当“专业”,他们在封住4人的嘴、手、脚后,还用绳子将他们的手脚连在一起,使人根本站不起来。等这伙人离开工地后,崔道德躺在地上用双脚将程启发顶了起来,站起来的程启发随后像兔子一样跳跃着,艰难来到了离工棚不到百米的项目部办公室,在听到他用额头拼命撞击门的声音时,睡在里面的项目部副经理刘克慧被惊醒了,打开门后,刘克慧一见程启发的情形就知道出大事了,他一边用剪刀剪开了程启发身上嘴上的胶带纸,一边立即拨打110。

  ●警方排查

  锁定4名河南人和一辆白色集装箱柴油车

  3时52分,兴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了刑警大队大队长胡怀通。4时10分左右,兴国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吕先君会同刑警大队大队长胡怀通带领大批人马赶到了案发现场。据程启发等4人回忆,这伙人分工很明确,一进来就先将人控制住,随后搬运东西,接着迅速离开作案现场,这种作案手法让人感觉是一起有预谋的作案,而且策划得非常周密。程启发等人还回忆说,这伙人估计在8个人左右,有人骑了摩托车来现场,被抢的铜排可能是被一辆柴油车运走的,因为他们都听到了柴油发动机的声音。

  11月1日上午,兴国县公安局成立了“11·1”专案组,专案组根据程启发等人提供的线索,迅速指派专案组民警分两个小组,分别对兴国县城的各大宾馆、招待所展开调查,另一组立即调阅兴国附近的公路收费站,以期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当日下午,两组民警都带回了有价值的线索,一组民警在兴国一家招待所发现了案发前有4名河南籍的人员住过,但案发后这4人不知去向。据招待所的服务员反映,这几个人是开着摩托车来的,白天睡觉晚上出去,而且他们的摩托车前后都用雨衣遮挡住,车牌号码看不到。后来在民警对那4名河南籍住客进行身份核查时,才发现他们都是用假身份证登记的。

  另一组民警在兴国通往赣州的一收费站录像中发现了一辆白色集装箱柴油车,但牌号无法看清,这让专案组民警颇费了一番功夫,最后才确定此车已进入广东境内。专案组领导在确定嫌疑车辆进入广东后,决定将此车作为重点侦破对象。

  赣州市公安局得知此案后,当天下午就派出了刑侦骨干力量前往兴国指导破案,接到通报的江西省公安厅,立即将此案向公安部汇报,由于案值大,犯罪分子作案手法残暴,公安部刑侦局随后将此案作为督办案件,要求兴国警方不惜一切代价尽快侦破此案。

  ●赶赴广东

  案情侦破获重大进展

  在确定了侦破方向时,副局长吕先君带领精兵随即于2006年11月2日赶往广东省,专案组决定先查找白色集装箱车的下落,以便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下落,而刑警大队长胡怀通则坐镇后方,继续查找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当吕先君赶到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完案情后,广州警方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原来这伙犯罪嫌疑人来自河南新蔡县,他们长年居住在广州市天河区长腶村一带,一直在收购废品。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在广东的新会、花都、白云、东莞等地的变电站工地上作案13起,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大都先是踩点选定作案目标,了解值班人员情况,然后调集人马,采取捆绑、殴打、搬运、销赃等手段,统一装车,人、物分离,回到聚集地核算开支后立即分赃,然后各自分开。而且在2006年8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就打掉了一个同样的犯罪团伙。根据专案组提供的情况,广州市公安局判定此案应系该团伙所为。

  为了尽快获取嫌疑犯的情况,专案组10余人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大力配合下,于2006年11月3日起,每天都在天河区长腶村一带展开调查。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基本上掌握了这伙人的生活特征。

  11月18日,广州警方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这伙人准备当晚作案,下手目标又是一座在建的变电站!得知这一消息后,赣粤两地警方一致认为应及时抓捕。

  行动方案定下了之后,天河公安分局出动50余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及几十名巡防员加上专案组的10余名民警,于17时许,将正在一小店里玩纸牌的犯罪嫌疑人团团包围,警方不费一枪一弹,将19名涉案人员全数擒获。

  ●不计后果

  疯狂作案终进监牢

  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了解到这伙人中的马志强、赵杰、王明有、马国旗、马峰、徐杰6人加上在逃的马国周等共12人,全都参与了兴国“11·1”特大抢劫案。此次落网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13名犯罪嫌疑人因为在广东作过案,专案组随即将其移送广东警方处理。

  在随后的审讯中,马志强、赵杰、王明有、马国旗、马峰、徐杰都承认了自己参与兴国作案的事实。据他们供认,作案时间定下来后,他们先后来到兴国。为了便于“工作”,他们在广州花钱租摩托车过来,然后在兴国会合,再进行分工。作案当晚就连夜将赃物运至广州市天河区,后来销赃得款16.8万元。

  据嫌犯马志强交待,本案的主犯是在逃的河南新蔡人马国周。根据这一重要线索,2006年12月10日,专案组成员温森林立即带人赶往河南新蔡,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马国周及另一名嫌犯被抓获。

  但接下来的审讯却令专案组民警犹如置身云雾之中。据马志强交待,马国周是本案的主犯,但是马国周却交待,马志强及在逃的赵红军才是“11·1”的总指挥!两人究竟谁在撒谎?专案组民警又重新对其他案犯进行了审讯,最终确定了马志强说了假话。原来马国周于案发前一天晚上从广东租了一辆面包车到兴国,面包车司机得知马国周是叫他来拉赃物时,不肯拉,只身将车开回广东了。付了1100元车费的马国周在案发后向马志强讨要这1100元车费时,遭到马志强的拒绝,马国周怀恨在心。马志强认为是马国周报的警,所以在警方审讯时故意交待马国周是主犯,以此报复马国周。

  日前,马志强、赵杰、王明有、马国旗、马峰、徐杰已被兴国警方执行逮捕,移送起诉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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