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分企业五一恢复执行分时电价
本网讯通讯员孙存华报道江苏省冶金、水泥和铸造三大行业峰谷分时电价将于5月1日抄见电量起恢复执行,为保证《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暂停行业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到位,保证电价政策执行不走样,维护供、用电双方经济利益,4月24日上午,江苏连云港供电公司营销部及电费管理中心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再次走访部分大客户,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宣传解释电价政策,受到了客户好评。
据悉,为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江苏省物价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2008年1月27日起曾暂停对冶金、水泥、铸造行业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于本次即将恢复峰谷分时电价的相关企业客户,该公司电费管理中心在接到省物价部门文件后,就积极做好准备,安排专人将电价调整文件发到全市91家相关企业负责人手中,同时对文件精神作了认真仔细的宣传和解释,并制作签收回执单由客户签字后统一存档,客户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将快速地对生产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合理安排生产。另悉,该市各县供电公司也按照统一部署,由分管副总经理带队,对恢复分时电价的部分客户进行了走访、宣传,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恢复前后的企业电费开展复核、统计分析工作,确保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来自: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