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北省内协议供电合同于4月24日上午在武汉签订。湖北省经委副主任黄国雄、湖北公司副总经理易旺青、湖北省物价局能交处处长朱保安以及参与协议供电的发用电企业有关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湖北省从2003年开始在省政府主导下开展协议供电工作,协议用电的售电方主要是省内拥有30万千瓦及以上大机组的发电企业,湖北省
电力公司是协议供电的输电方,用户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拉动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参与协议供电的发、输、用电三方都取得了一定的效益,达到了多赢的目的。
据悉,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湖北省协议供电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8]338号)。根据文件精神,2008年是我省协议供电的最后一年,今年的协议供电将为协议用户提供一个平稳过渡期。
信息来源:湖北省
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