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6月3日12时)
一、受灾地区
电力系统运行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6月3日12时,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1257万千瓦,为灾前最大用电负荷(1301万千瓦)的97%,为去年同日最大用电负荷(1122万千瓦)的112%。
全国其他电网运行正常。
2.灾后电煤供应情况
截至6月1日,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合计发电装机容量约46170.2万千瓦,占全国火电总装机的83%)煤炭库存4384万吨,可用约11天。其中,煤炭库存低于警戒线(7天)的地区有:河北(4.6)、安徽(3.1)、湖南(3.3)、蒙东(6.1)。缺煤停机34台,涉及发电容量652万千瓦。
截至6月2日,四川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1058.7万千瓦)的电煤库存124万吨,可用约9天。其中,有3座电厂(高坝、黄桷庄、嘉陵电厂)电煤库存低于警戒线(7天)水平。
二、四川省受灾地区
电力系统的损失和恢复情况
截至6月3日12时,受地震影响造成与四川地方电网解列的336座电厂,又有了3座电厂恢复并网,使恢复并网的电厂总数达到100座。
截至6月3日12时,四川地震灾区平武县基本恢复供电,仍有北川、青川、理县、松潘、卧龙保护区、汶川、茂县共7个县(区)部分恢复供电。
截至6月3日12时,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供电区域因灾停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已恢复90%;因灾停运的10千伏及以上线路已恢复94%。地方
电力企业负责供电区域因灾停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已恢复49%;因灾停运的10千伏及以上线路已恢复64%。
三、受灾地区
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情况灾区
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基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