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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5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08年度葛洲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2008年度葛洲坝水电站年合同电量为152.4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180号文件精神执行。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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