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赵季平彭雪富林华鹏报道7月17日,江苏高邮市卸甲镇宏煜制冰厂法人代表朱某因盗窃电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5天。这是该市公安机关受理的首次窃电案例,也是“警电”联合打击盗窃电能的重要成果。
今年7月7日22时许,高邮市供电公司接到群众举报,称卸甲镇一平村周坝公路上方的宏煜制冰厂夜间窃电。接报后,该公司迅速组织用电稽查人员,于7月8日凌晨1时50分突击对宏煜制冰厂进行用电检查。现场发现,该用户为专变用户,配电室综合柜计量仓后柜门被开启,用户擅自拆除三只低压计量电压互感器的接线,造成计量装置不计量。检查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对厂方法人代表朱某下发了《窃电通知书》,朱某在确凿的窃电证据面前,承认了窃电事实。随后,该公司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江苏省
电力保护条例》等相关条款,对其窃电时间、窃电电量及处罚金额进行了计算。经测算,该企业窃电时间长达116天,窃电量达11余万千瓦时,追补电费及违约电费合计达33万余元。
为依法维护供电企业利益,高邮市供电公司在该公司警务室的介入下,将此案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通过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定宏煜制冰厂法人代表朱某涉嫌盗窃犯罪。经高邮市经贸局、公安局批准,朱某于7月17日下午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