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接到上海市物价局有关通知,上海市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油、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分(含税)。据此,公司投资的上海地区燃煤发电企业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吴泾发电有限公司及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公司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468.8元/千千瓦时、446.8元/千千瓦时、446.8元/千千瓦时、448.8元/千千瓦时、459.8元/千千瓦时、659.8元/千千瓦时;脱硫机组另加15元/千千瓦时。
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预计本次电价上调部分可增加公司每股收益约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