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
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华中监管局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联合向江西各有关
电力企业发出了《关于印发<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标志着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在华中电监局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各
电力企业按照《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同时确定了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原则。《
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将为推动江西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企业标准体系,促进
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确保
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和
电力优质服务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