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了把电费回收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供电公司电费回收真实性,达到“三结”即营销要达到“结零”,财务要达到“结账”,审计要达到“结案”。成立营销部牵头,财务部、审计部参加的电费回收情况检查组,在10月份对所属各供电公司电费回收工作进行大检查。
为了把“三结”情况大检查落到实处,确定了检查方式:即听取电费回收总体情况汇报(对年初欠费额超过5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要逐户汇报电费回收情况);营销部负责检查电费回收的实际完成情况,报表和实际是否相符。到用户抽查、核实电费回收实际情况,检查收费日志等营销报表,电费销账等情况;财务部负责检查电费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应收电费余额的真实性、具备核销条件的坏帐电费资料的完整性;审计部负责审核电费回收的真实性、应收电费余额的真实性和电费账务处理的合法性。
检查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