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电力上网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同时,公司下属韶关电厂上网电价增加0.015元/千瓦时。预计这可增加公司08年度销售收入合计约3.6亿元,对公司08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粤
电力A(000539:5.63,0.22,↑4.07)、粤
电力B(200539)9月26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该文,为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证正常的
电力生产经营秩序,广东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5分/千瓦时(含税)。以上电价调整自8月20日起执行。同时,公司亦收到该局《关于韶关电厂10、11号机组脱硫电价问题的批复》,同意公司控股65的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的韶关电厂10、11号机组的上网电价在规定电价基础上增加0.015元/千瓦时(含税)的脱硫电价。以上脱硫电价调整分别自2007年4月1日和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2008年度电量计划测算,上述电价的调整预计可增加公司2008年度销售收入合计约3.6亿元(含追溯结算韶关电厂10、11号机组2007年所取得的收入),将对公司2008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