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7日起,辽宁公司全面进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辽宁公司高度重视,他们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的排查要求,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排场管理隐患、现场隐患和班组作业隐患,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和有人为责任的事故。
为确保“行动”落到实处,辽宁公司进行了严格要求和部署。为防止以包代管现象发生,他们要求对外包施工合同、安全合同都重新进行自查,严把外包队伍入场关,严把人员素质关,严格执行《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发承包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对临近运行设备的施工,要求相关人员交待危险区域,注意事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队伍不发生触电事故,不发生破坏电力设施事故。
在作业中,辽宁公司要求全面实施现场标准化作业,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将其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体系,并着重强调加强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作业现场标准化作业实施情况。同时,对高危客户管理也是丝毫不放松,要求各单位对存在供用电安全隐患的高危用户要100送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存在的隐患及危害、整改的标准和通过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在政府的主导下,研究解决问题,掌握隐患整治进度,协调开展隐患整治督查工作。另外,在设备安全隐患的整治过程中,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存在隐患的设备、线路进行排查,列出详细清单,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省公司组织联合督查检查组对各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实施不力、工作不实,有重大隐患没有查出来或查出来没有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发生问题的的单位,辽宁公司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报刊网站开辟曝光栏给予曝光。(刘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