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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湖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7-25 17:24来源:北京市东润海德信息咨询中心作者:刘颖关键词:风电场升压站电力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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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湖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受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工程简况

三塘湖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33台联合动力UP-82 IIIA 1500kW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9.5MW。本项目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规模为中型。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2011年7月开工,2011年12月投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10kV升压站围墙内综合楼等各个建筑物的基础、构架及基础、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基础、围墙基础、给排水系统管道、场地平整等土建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3条”。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四、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水利水电、房屋建筑等专业之一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4、工程业绩:具有在一类风场从事的施工业绩,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工程建设方签字认可的质量回访记录;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且具有3 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不得有亏损。需出具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300万元);

7、设备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生产能力、进场时间等能够满足工程需求;

8、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 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和不良记录;

9、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系 人:刘颖

电 话:010-57210577 13611284625

传 真:010-69579016

邮 箱:1316669418@qq.com

作者: 刘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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