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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电价上涨成必然趋势

2012-08-21 14:59来源: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关键词:阶梯电价电价上涨电力体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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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曾多次提到要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又一次指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因此从2012年5月开始天津、安徽、贵州、山西、内蒙古、甘肃、吉林等地陆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的听证会,制定符合自己地区的电价改革方案,最终阶梯电价方案已经确定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

煤价高企,过去电价被动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06年以来煤价高企带来的煤电价格倒挂使得电企严重亏损,发改委数次上调上网电价,可缓解一时之急,但无法撼动电企亏损的体制根源,电价体制不顺畅,电价成本传导不充分。

在目前的电价体制中,上游原材料成本变动可以充分传导给发电企业,但不能及时传导给用户,用户用电需求信息也不能直接从价格上反馈给发电企业,价格传导不顺畅。

电价深层次改革将会启动

从整个电力行业产业链看,用户电价处于电力价值链的末端,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可以逐步理顺居民用电的价格关系,使发电和电网环节的价格终端价格传递,合理反映电力供应成本。有人认为阶梯电价就是涨价方案,但相对于平均提价,我们认为阶梯电价是当前电价调整的一个较佳选择。

从长期来看,我国电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电作为二次能源,较其他能源诸如石油、天然气等优势明显,使用方便,来源广泛。但生产它的一次能源大多都是非再生的。尤其是在我国火电仍是电能的最大一部分,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紧缺不断加剧,煤炭价格上涨,电力企业长期亏损是不可持续的,电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只是电价改革的起步。

目前居民用电只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占比不大,因此居民阶梯电价只是电价改革的起步,重点还是后续整个电力体制的改革,使得电价更能反映成本的变化。

未来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

从整体来看,电价体制改革未来的方向是发电侧竞价上网,输配分离,配售电也将引入充分竞争。目前发电侧主体多元化已经成熟,将可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由电网企业单一购买和销售。发电侧竞价上网,这种模式只作为过渡模式。

输电和配电有自然垄断属性,只能由政府根据经营成本进行核定,未来将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增强输配电成本透明度,规范输配电成本和输配电价形成,为输配分离奠定基础。

我国区域电力市场的过渡模式,发电侧竞价上网

最后可能是各环节充分引入竞争,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在输配电价核定的基础上,输配分离后将打破电网企业单一买卖电格局,建立多种交易模式并存的区域电力市场;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打破单一购买模式、允许大用户和配电企业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这种模式使得大用户和配电企业既可以和发电企业实现双边交易,又可以从发电竞争市场上进行现货交易,增加了买卖电的选择性。

居民阶梯电价改革为其他资源品价格改革提供经验

居民阶梯电价经过历时4年的研究论证和反复征求意见,论证时间长,听证范围广,影响范围广,因此阶梯电价方案的实施将给那些还处于探索阶段中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供借鉴。根据国务院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安排,今年除了阶梯电价之外还可能推出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并且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因此为后续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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