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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十条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2013-06-17 08:35来源:东方今报关键词:脱硫脱硝除尘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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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是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是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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