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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有第三条道路吗?

2013-08-08 09:38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二恶英焚烧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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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对我国城市的垃圾处理系统提出艰巨考验。以填埋为主的传统处理方式是否还能满足发展需要?垃圾焚烧因邻避效应导致周遭居民强烈反对而几近停滞,到底有何利弊?又如何化解争议?记者进行了采访。

焚烧比例上升势头明显

卫生填埋场超负荷运营弊端多,政策利好促使各地密集上马焚烧设施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迁入人口的日益增长,“垃圾围城”问题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暴露出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的问题,特别是土地日益紧张的大型城市。

据北京环卫部门的统计,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的北京,目前8座大型垃圾处理设施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最高负荷率达到246%。

在广州,用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占比高达90%。早在2011年2月,广州市城管委就发布消息称,新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经用尽1.8亿立方米。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他城市,甚至开始向中小城市蔓延。“垃圾填埋场的超负荷运营,带来的主要问题是缩短了其使用周期。”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民间环保NGO组织自然大学长期从事垃圾研究的志愿者陈立雯认为,超负荷运行的垃圾填埋场,不仅缩短其运行周期,更重要的是多余的垃圾渗滤液可能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使污染扩大化。

目前,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是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但新建填埋场亦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随着城市扩容,城市人口剧增,“这一路线,越来越难以为继”,徐海云表示。

2012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要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此前的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文上调了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价格,规定垃圾发电全国统一标杆电价为每度0.65元,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垃圾围城的压力,卫生填埋的弊端和政策的利好催生各地垃圾焚烧项目的密集上马,点燃了产业层面的热情,也引发了学界和公众的新一轮关注。

根据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意见》(2009)的要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今后每年要降低1~2个百分点,2012年下降到5%,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此外还明确提出,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的比例为2:3:5,到2015年要调整到4:3:3。

很明显,调整处理结构的关键在于发展焚烧。二三线城市也开始发力。近期的消息显示,湖南株洲,福建连江、龙岩,安徽合肥、六安、阜南,贵州等地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或准备建设。

徐海云介绍,2012年我国新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共计21座(不含扩建项目),总规模约1.9万吨/日。截至2012年年底,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142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2.4万吨/日,总装机约为2600MW。

“虽然相比卫生填埋方式,焚烧的比例只占垃圾总体处理量的不到20%,但是近年来焚烧比例的上升势头却非常明显。”徐海云表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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