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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规范化才能市场化

2013-08-27 11:52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烟气脱硫脱硝脱硫装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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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为消除我国电力行业脱硫装置建设质量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尖锐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祭出新招——推行将污染治理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和运营于一体的特许经营,意在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长期可靠运行。

在政策的引导和一系列优惠措施的推动下,特许经营模式确实对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进步、脱硫工程质量和设施投运率的提高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回看这6年,也不可避免地经历着因政策频繁调整而带来的政策风险,因成本上涨而带来的经营风险,因缺失行业标准而带来的恶性竞争等等。如今,脱硫特许经营已走过最初的试点阶段,经过规模化发展后,进入优化期。

六年推广成效有目共睹

提到特许经营模式给火电厂烟气脱硫所带来的影响,国电科环集团所属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国伟引用的一组数据颇具代表性: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6.8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其中2012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4500万千瓦,五大发电集团占全国脱硫装机总量的61%左右,其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约占50%,很好地达到了国家启动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初衷。

在采访中,秦国伟向记者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行业脱硫设备进入快速建设期,但“约15%的已建成脱硫装置不能运行或不运行或不稳定运行”。这里既有装置本身的质量问题、煤质差问题、管理经验不足等客观因素,也有电厂不愿意运行的主观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在全额享受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基础之上,又给予专业化脱硫公司诸如脱硫装置无偿使用电厂土地,水、电、汽等使用享受成本价格等优惠政策。试点周期为3年,自2008年开始,至2010年结束。

经过3年的试点,和又3年的市场考验,特许经营为电厂脱硫装置建设和运行发挥出的作用有目共睹。正如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李建国在采访中所说:“由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仅能提高脱硫工程质量和设施投运率,对电厂方来说,还减轻了其在环保设施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方面的投资。而且,脱硫公司也可借机增强专业化和融资能力,提高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做大做强。”

三大风险仍需规避

特许经营模式诞生后,打破了脱硫公司良莠不齐、低价中标、恶性竞争的局面。据秦国伟介绍,由于脱硫特许经营合同期长,前期投资高,因此对脱硫公司的技术能力、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等都有所要求。“一般合同期与电厂运营年限相同,在20~30年”;“对于2台60万千瓦新建机组,如果系统设备较全,投资要达到1~2亿元”,非一般小企业所能承受。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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