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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核安全新技术方案亮相北京

2013-10-30 10:21来源:中国能源报 王晓岚关键词:反应堆乏燃料AP1000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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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事故后,国际社会对核电安全更加关注。10月23日,为期2天的“核电厂更高的安全规范要求及解决方案”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内外核电领域的资深专家,中核、中广核、国核、华能、中电投等国内核电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就严重事故研究的国际最新观点、我国核电厂安全改进要求、核电厂安全壳及其相关系统(部件)的技术改进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

我国核电厂安全改进要求

福岛事故后,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各国在提高核电安全标准及规范要求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与探索。

欧盟加强核电安全立法,要求成员国新建核电站设计要保证即便反应堆堆芯损坏也不会影响到电站外部。欧洲议会能源委员会作出对欧洲核电站安全升级的决议,预计升级工作将耗资250亿欧元。

在我国,国家核安全局和有关部门对民用核设施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在防洪、应急补水及相关设备、移动电源及设置、乏燃料池监测、氢气监测与控制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要求。

而对于未来新建核电厂的安全要求,《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给出了总体目标:对“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核电厂,堆熔频率低于10-5/堆年,大规模放射性释放频率低于10-6/堆年。对“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的核电厂力争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

环保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在会上透露,目前国家核安全局正在组织力量编制“十二五”期间新建核电厂的安全审评原则。审评原则中包含了在综合安全检查中已确定的改进项目,同时在如下方面考虑加强:厂址安全评价和外部事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增强抗震能力、增强应对SBO的措施、增强堆芯安全裕度等等。

“安全裕度的范围仍然存在争论。对于‘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目前国家核安全局已组织开展相关研究,为其制订一个具体的解释和可操作标准。”汤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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