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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12项电力电网监管详细工作计划

2013-12-20 12: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局能源监管审批权下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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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2012年和2013年1至10月期间,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电价政策情况。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国家有关文件情况。j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的企业名单更新情况;k对能耗、电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情况;l有无违规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等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等有关文件情况。j提前或推迟执行可再生能源、脱硝、除尘电价政策情况;k未按国家规定投运脱硫脱硝设施却享受电价政策的情况;l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m脱硫、脱硝、除尘电费结算及电量、电费扣减情况;n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全额收购、项目接网补贴情况;⑥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补贴情况;⑦电费结算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支情况等。

(二)重点监管范围

第1项,河北、青海、安徽、河南、广西。

第2项,辽宁、福建、江西、贵州。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广西。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派出机构在2014年2月底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八、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1、电力建设施工安全。j电力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环节安全隐患治理情况;k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施工安全。落实10月9日脱硝脱硫系统安全专题会议精神,重点检查燃煤发电企业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液氨管理、资质管理等情况。

(二)重点监管范围

第1项,新疆、浙江、福建、四川、河南、云南。

第2项,山西、山东、内蒙古、江苏、安徽、广东。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福建。

(三)时间安排

有关派出机构在2013年年底完成辖区内的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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