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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脱硝合格企业发电价补偿 每千瓦时0.2分钱

2013-12-31 11:35来源:生活晨报关键词:烟气脱硝烟尘排放燃煤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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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省物价局和省环境保护厅发文要求各企业对烟气进行脱硝处理,并将对脱硝合格的企业予以适当补偿。

燃煤发电厂产生的烟气中有大量的NOx,这是一种工业有害气体,会给大气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是控制NOx排放的有效措施,而烟气脱硝需要一定的费用,致使电价成本升高。为加快燃煤发电企业脱硝设施建设,省物价局和省环保厅发文表示,将对脱硝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予以适当补偿——太原地区燃煤发电企业烟尘排放浓度低于20mg/立方米,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发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安装烟气脱硝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由发电企业持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硝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国家规定的脱硝电价。对擅自停运脱硝设施或烟尘排放浓度超标的燃煤发电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脱硝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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