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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燃煤电厂除尘技术路线指导意见》

2014-01-09 09: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关键词:电除尘袋式除尘火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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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燃煤电厂确定除尘技术路线,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等要求,结合除尘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特制定《燃煤电厂除尘技术路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便于运行、维护、检修,满足烟尘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现有除尘设施情况制宜的原则。

(三)坚持除尘与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工艺统筹考虑的原则。

二、通用性意见

(一)根据烟尘排放标准并考虑湿法脱硫的综合除尘效果,确定合理的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

(二)新建机组应进行电除尘器对煤种的除尘难易性评价,对于评价为“容易”、“较容易”的机组应优先采用电除尘技术,其他机组应对电除尘器(包括电除尘新技术和新工艺)、电袋复合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后确定。

(三—)现有机组改造前应分析电除尘器的运行状态,同时进行电除尘器对拟用煤种的除尘难易性评价。适用于电除尘技术改造的,应优先考虑控制烟气温度,进行电源和控制技术改造;仍未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考虑实际场地和原有设备等因素,采用其他电除尘提效改造技术,提高除尘效果。

(四)当采用电除尘技术改造难度较大、经济性较差或者不能满足烟尘排放要求时,现有机组宜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或袋式除尘技术。

(五)在场地允许的条件下,当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低于特别排放限值;或对多种污染物排放均有较高要求;或除尘器改造难度大、费用高;或湿法脱硫后烟尘浓度增加导致排放超标,北极星电力网且湿法脱硫系统改造难度大,难以实现烟尘稳定达标排放的机组,可考虑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

三、具体性意见

燃煤机组应根据除尘难易性评价结果确定除尘技术路线。现有机组在确定的除尘技术路线基础上,应根据原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值确定技术改造方案。鉴于部分机组湿法脱硫系统具有一定的除尘效果,《指导意见》按照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控制值50mg/m3、30mg/m3、20mg/m3分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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