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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公车须三成使用新能源

2014-02-13 09:27来源:新华日报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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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批复12个区域共26个城市为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6市入围,江苏省将有哪些跟进措施?

据有关人士介绍, 随着雾霾天气频发,大气污染防治日益紧迫。去年9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调整了新能源汽车应用政策,选定一批基础较好的城市加大推广力度。江苏省传统汽车保有量大,减少尾气排放势在必行,推广新能源汽车已列入今年省委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

按照江苏省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底,6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5万辆。考虑到液化天然气汽车的综合排放指标比燃油汽车低80%,且受到消费者欢迎,江苏省将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和以液化天然气为动力的清洁能源汽车一并推广,应用范围扩大到全省13个市,正在向国家申请支持。

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介绍说,新能源汽车售价较高、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前期推广以市政公用为主。今后,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在公交、出租以及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领域要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公务、物流、环卫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30%。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前期推广将以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补贴对象是生产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中央财政的补贴标准已经明确,省级和各市新的补贴标准正在研究。

今年,中央财政对购买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乘用车分别最高给予每辆50万元、5.7万元,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25万元,对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900元。2012年江苏省曾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省、市财政分别对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0万元、30万元,对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贴2万元、4万元,新一轮推广应用将在此基础上提高补贴力度。

除了购买车辆给予补贴,江苏省还将在电价、用地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降低运营成本。盐城是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城市,正在发挥风电产业优势,探索“风˙电˙车”融合发展路径,2015年前将建设1座风电储能充电站和36个分布式智能充电桩,通过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的完整产业链带动新能源产业整体发展。

配套设施也是影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除了城市内部,江苏省还将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建设一批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跨区行驶。

据省电力公司相关人士昨日透露,今年将在全省新建10座充换电站和310个充电桩,扩建、改造一批现有充换电设施,改造完善城市配电网。到2015年底,全省将累计建成45座充换电站和2040台充电桩,初步形成完善的充换电服务网络。

“新能源汽车市场充分放开,除了电网公司,其他各类企业和机构均可投资。”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缪鸣分析说,比如,新建住宅小区为新能源汽车预留专用车位,房地产企业与电网企业共同投资建充换电设施;汽车制造厂家创新商业模式,成立租赁公司,培育私人消费市场。

此轮推广应用将给江苏汽车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江苏省的苏州金龙、江苏常隆、悦达起亚、江苏奥新等10家企业拥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一旦市场需求增加,汽车企业研发生产将再上台阶,并带动配套服务产业链发展。此外,江苏省的软件企业正在研发车联网,挖掘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的巨大商机。(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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