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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被重点突出

2014-06-05 09:34来源:燕赵都市报作者:黄磊关键词: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侵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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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世界环境日,在世界环境日前夕,环保部发布《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这也是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出台后,我国首次发布年度环境状况公报。该公报由环保部会同国土部等12个部委局共同编制完成。公告认为,2013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一般: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部分城市河段污染较重;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作为新环保法出台后的首次发布,公报重点突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等内容。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新环保法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充分体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展示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

发布

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一般”

回顾往年的《环境状况公报》,记者发现,有些年份公报会对全国的环境质量进行总体评价。在2011年与2012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对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都是“总体保持平稳”,2013年变成了“总体一般”,这在近年的公报中尚属首次。李干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总体上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大气、水、土壤都是如此。

空气质量

新标准下达标城市比例仅4.1%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其他256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69.5%。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中下游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0.6%。

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公报显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水系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1.7%、19.3%和9.0%。珠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

在监测营养状态的61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27.8%,其中轻度富营养和中度富营养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26.2%和1.6%。在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9.6%。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一、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66.4%,三、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5.0%,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8.6%。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9个重要海湾中,辽东湾、渤海湾和胶州湾水质差,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耕地

一年净减少8万多公顷

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净减少耕地面积8.02万公顷。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0.7%。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持稳定。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1.6%。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

声环境

超7成城市夜间达标

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国76.9%的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和二级;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1.1%,夜间达标率为71.7%。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以良和一般为主,约占国土面积的67.2%。

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被重点突出

今年的公报中首先提到要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份年度环境公报,环保部会介绍过去一年中的各项工作。在以往年度中,排在第一项的工作往往具有全局性、纲领性特点。比如,2012年是贯彻落实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2011年是环保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2010年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等。将“大气污染防治”这一具体工作放到第一项工作,近年来还是首次。

李干杰介绍,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环保部门将着力打好“三大战役”,分别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也被放在首位。

公报显示,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只有海口、舟山和拉萨,比例仅为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厦门、丽水和贵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中国气象局基于能见度的观测结果表明,2013年全国平均霾日数为35.9天,比上年增加18.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中东部地区雾和霾天气多发,华北中南部至江南北部的大部分地区雾和霾日数范围为50至100天,部分地区超过100天。

李干杰表示,《大气十条》去年9月发布以来,总体上推进比较顺利,在一些地区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大气污染治理、PM2.5雾霾的治理确实任重道远。因为大气污染是几十年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既要有打攻坚战的决心,也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2014年第一季度,74个城市的监测结果显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是一个稳中向好的趋势,达标天数的比例增加了5.1个百分点,PM2.5的浓度下降了10.3个百分点。李干杰认为,尽管时间很短,但是考虑到一季度通常是污染比较重的一个季节,应该说还是有一定说服力的。

规划

“水十条”、“土十条”将陆续出台

李干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大气十条》出台后,我国将陆续在土壤、水体保护方面出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李干杰说,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也非常严峻,要抓紧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叫《水十条》。制定《水十条》的思路主要是“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比较好水体的水质保障工作,保证水质不下降、不退化。另外一头就是要针对已经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尤其是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的黑臭水体,要下决心来治理好,大幅减少甚至消灭掉。通过这两头来带动中间一般水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尽快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土十条》。要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有效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实施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管,有效控制和消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保障

垃圾焚烧厂要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针对垃圾焚烧厂建设频频引发群体性事件,李干杰表示,有些单位、有些项目存在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甚至运行的情况。已经将此作为重要问题予以关注,并在环评文件的审批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李干杰说,有些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信息不够公开,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规划布局不尽科学、不尽合理。公众参与做得不到位,对公众存在的一些疑虑不能进行及时解答、有效宣传,从而加重了公众的疑虑、不信任。

李干杰表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政府、企业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决策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同时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舆情引导工作,切实保障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被重点突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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