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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4年4月重庆市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生效的通知

2014-06-19 10:53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关键词:华中能源监管局发电监管并网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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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中电投重庆分公司,重庆能源集团,各统调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电监市场价财〔2011〕200号),重庆市电力公司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并网发电厂2014年4月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结算平衡情况。我局已在本局网站公示,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的申诉报告,现批准生效,请依据附表结果结算。

2014年4月,考核费用671863.88 元,补偿费用1681398元,考核与补偿资金差额1009534.12元,从上月结余的辅助服务补偿资金中支取。本月没有按电厂实际上网电量比例分摊辅助服务资金。

上月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结余10254724.52元,本月支出1009534.12元以后,剩余9245190.4元滚动到下月进行分配。

原标题:关于批准2014年4月重庆市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生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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