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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4-07-18 15:1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脱硝设施脱硝机组烟气脱硫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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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吉林省人民政府获悉:《吉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发布,全文如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吉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和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根据《吉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吉政发〔2012〕5号)、《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计划目标

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5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1.5%。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5.39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1.5%;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8.41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1.5%。

全省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36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2%。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3.57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2%;农业源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7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2%。

全省二氧化硫(SO₂)排放量控制在38.15万吨以内,与2013年持平。

全省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控制在54.93万吨以内,较2013年下降2%。

2014年全省及各市(州)主要污染减排计划表如下:

2014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表

2014年氨氮减排计划表

2014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表

2014年氮氧化物减排计划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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