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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尔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110kV户外升压站及主副厂房土建改造二次招标

2014-07-25 09:49来源:新疆经济报关键词:水电招标公告克孜尔水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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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由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办水电201241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从目前的26MW增效扩容至34MW,改造后年发电量14980万KW.h。本次招标为110kV户外升压站及主副厂房土建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近五年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4.投标人拟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疆外为壹级建造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有承担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承担同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5.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7.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9.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及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7月30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6:30,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等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或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在办理汇款时,应在银行电汇凭证附录中填写“标书款及13011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1:0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及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网、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86000000434159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电话:010-53105821

联系人:陆思远

2014年7月25日

原标题: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尔电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110kV户外升压站及主副厂房土建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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