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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环境违规“零容忍”下的执法转型:从严惩到服务 从对立到携手

2014-07-25 10:56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作者:何超群关键词:污水处理排污管网污泥回收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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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深夜11时许,浙江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孙端镇一家箱板纸厂,一根排污管引起环保执法人员的注意。初步调查发现,该管是隔壁一家印染厂的排污管,接到箱板纸厂后再接入排污管网

绕着弯子违规排放,龌龊之举最终难逃法眼。今年4月起,市环保局创新非工作时间巡查机制,将夜间、节假日执法常态化,扫除时间死角,实现“执法全覆盖”,打得一批“老鼠”措手不及。

今年1月至6月,全市1602家企业因环保违规受罚,同比增长2倍;因环境污染涉刑的案件达13起,刑事拘留334人,同比增长10倍;行政处罚金额1461万余元,同比增长65%。环境治污执法力度前所未有。

“环境执法并非一打了之,以严厉打击为手段,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自觉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才是要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新思维下,绍兴环保更要探索执法转型的路径。

污染入刑

“原以为像这样的事,罚个款,停业几天就了事,没想到还触犯刑法。”两个月前的一次法庭旁听,让绍兴一批涉污企业主的神经骤然绷紧,环保这根高压线触不得!

4月25日,浙江新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某,站在越城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上懊悔不已。

一年前,陆某将具有危险性的工业废液交给没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导致80吨工业废液被倾倒入下水道。当天,包括陆某在内,此案所涉6人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

“污染入刑”就像一柄利刃,直刺绍兴众多违法排污者内心。

“环境治污力度的显现,得益于依法治污的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市环保局副局长杜立新表示。

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环保在“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之前,绍兴也曾重罚过一些乱排污行为,但在高额利润面前,行政罚款犹如隔靴搔痒,并不能让企业主有切肤之痛。

去年6月,“两高”环境污染刑案司法解释出台,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界定更加清晰,“污染入刑”门槛降低。

统计显示,1~6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44人次,检查企业16491家次,立案394件,处罚金额1461.55万元,打击取缔非法污染源1294个。其中,因环境污染涉刑的案件13起,刑事拘留334人,同比增长10倍。

通过铁腕执法,严厉打击恶意排污行为,以法治手段唤醒对环境的尊重,如同“醉驾入刑”一样,“污染入刑”在绍兴渐入人心。

步入转型

“废气检测的时间定下来后,我会及时通知你们的。”7月16日下午,在绍兴市东湖丝绸印花有限公司,李成检查完新安装的定型废气装置后,与老沈握手道别。

李成是高新区环保局执法员,老沈是公司环境监督员,两人是“不打不相识”。

今年3月5日晚上,市环保局局长带队非工作时间巡查,东湖丝绸印花公司偷排污水被抓了现行:在排污管道内安装一个活塞,利用夜间将污水直排入浙东运河。“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搞如此勾当。”那一刻,李成恨不得给老沈一顿老拳。

“东湖印花”被责令停产整顿三个月。当公司负责人家属到市环保局请求从轻处罚时,得到的是一句狠话:什么时候整改验收好,什么时候再恢复生产。

放出狠话的是市环保局副局长杜立新,他随后又给辖区执法人员布置“课外作业”,尽力帮助指导“东湖印花”实施科学整改。

原标题:从严惩到服务 从对立到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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