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投资应超总投资70%

2014-08-13 09:36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国家能源局配电网农村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8月11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规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

指南对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享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和国家农网改造贷款偿还政策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项目须纳入所在省(区、市)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并经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次,项目应为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主要包括变电站、线路(不含入地电缆)等农村电网设施的新建,以及对已运行农村电网设施局部或整体就地或异地建设、增容、更换设备等。其中,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项目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该等级配电网项目投资安排比例应超过总投资的70%。

指南还对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对编制以及评审的具体实施作了规定。

原标题:能源局: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投资应超总投资7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家能源局查看更多>配电网查看更多>农村电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