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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2个电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作出审批:火电1个 水电1个(全文)

2014-10-16 15: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项目抽水蓄能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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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环境保护部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14日对2个电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其中火电1个、水电1个。

关于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武汉汉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42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和《汉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总站环监补字〔2013〕第037号)(以下简称《验收复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飞灰未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未建设焚烧飞灰固化系统。之后你公司对飞灰处置问题进行了整改,建设了飞灰固化装置。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新建4台47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25兆瓦和1台12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飞灰预处理(加湿)及垃圾接收、贮存和运输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为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3%。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以环审〔2007〕561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11月以鄂环函〔2011〕925号文同意工程投入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运转负荷和机组负荷均达到75%以上,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变更:

(一)工程占地由8.13公顷减少至5.79公顷,垃圾库与环评相比顺时针方向调整90度,冷却塔由厂内南面调整至东北角。

(二)垃圾焚烧炉由6×400吨/天(5运1备)变更为4×650吨/天(3运1备),日处理垃圾量由2000吨/天减少至1950吨/天。

(三)汽轮发电机组由2台25兆瓦变更为1台25兆瓦和1台12兆瓦。

(四)飞灰处理方式由厂内固化后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变更为厂内螯合固化,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后送至武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垃圾渗滤液回喷炉内焚烧处理变更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六)烟囱由三管集束式变更为单管钢筋混凝式,高度不变。

(七)冷却塔由自然通风变更为机力通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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