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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改革发展历程

2014-10-20 17:21来源:金投能源关键词:农电改革农村电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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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电的概念与国际上的理解不尽相同。我国通常是按照行政划分,县级以下的电力供应和消费划分为农电,而在国际上,农电一般指农村电气化,它与电力普遍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紧密相关,目的是提高农村电气化率,实现电力普遍服务。

我国农电发展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由落后到先进、由城乡分割初步走向城乡统筹的过程,其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8):农电发展奠定基础建国初,农电主要是利用当地能源,群众自办小型水电站,用于照明、农产品的、灌溉和排水和农副产品简单加工。这一时期农电事业归属地方管理,分散经营,没有农电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1958年,农业部召开全国农村水电会议,提出提倡一个省先抓5个县和100个公社的农村初步电气化建设设想,以点带面,不断发展。新中国成立后近十年,农电的投资主要由地方筹集。1960年,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兴建电力排灌站,解决农业用电问题。1963年,中央批准当时的水利电力部设立农村电气化局,国家电网的供电开始由大城市郊区延伸到商品粮基地,农村供电以商品粮棉基地为重点,以排灌用电为中心,以电网供电为主力,电网和农村小型电站(主要是小型水电站)发展并举。1978年,全国农村用电量达到了51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用电量的40%。第二阶段(1979-1987):农电发展走上正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走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轨道,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日益重要。中央政府发展方针重点集中在更系统地实行农村电气化县。1983年,国务院批准了前水电部组织的100个农村电气化县的建立,开始增加中央政府的支持。在城镇级和村级成立了电力管理机构。省级电网成功地由电气化县扩展到农村的城镇和乡村。在这一阶段的末期,农村地区人均年用电量达到了30千瓦时,占整个用电量的31%。第三阶段(1988-1998):农电快速发展在此阶段,逐渐开放和地方分权的能源政策允许地方投资进入逐渐形成的发电市场,这使得农村地区电气化加速发展。国有电力部门实施了一些措施实现农村电气化,开始是县城周边的城镇,然后向边远地区扩展。县政府和其他投资商一样开始建立自己的发电和配电设施来供应电力给当地用户。

原标题:农电改革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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