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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下发关于田湾核电站、岭澳核电厂两项通知(全文)

2014-11-18 09:0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厂田湾核电站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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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回收铀燃料入堆安全重要修改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回收铀燃料入堆安全重要修改项目的函》(苏核发〔2014〕23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回收铀燃料入堆安全重要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1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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