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可望近期推出 已停摆11年

2015-02-15 09:18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董伟 段楠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央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导读:国内外,最优秀成功的企业都是员工持股的。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还是外资在华的企业,都应当推进员工持股改革。未来只有员工持股的企业,才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好企业。

在停滞了多年之后,国企员工持股重启在即。有消息称,国务院国资委已审议《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可望近期推出。这意味着在停摆11年后,员工持股有望重启。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员工持股在中国成为热潮,却又折戟沉沙,屡被决策层叫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标志着员工持股新时代到来。

研究者认为,新时期推进员工持股制度,是一项具有深刻的理论背景和重要现实意义的制度创新。如今职工持股“朝花夕拾”再启程,则必须认识到其所具有的时代性和复杂性,以期做到员工、企业和社会多方共赢。

员工持股几经兴起屡被叫停

何谓员工持股?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说,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员工持有本企业股票。员工持股并不是国企才会实施,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有很多形式,单从持有人角度,就有全员持股、高管持股、科技人员持股等。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员工持股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国企股份制改革和经济社会转轨兴起。

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作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首次设立了个人股,成为第一个吃螃蟹者。到1987年底,全国3200多家各类股份制试点企业,有86%的企业都实行了员工持股,持股金额近3亿元。

然而,这一轮热潮的后期却出现了内部职工股超比例、超范围现象,甚至曝出关系股和权力股等问题,终被国务院发文制止。

1994年7月,《公司法》实施,使国企股份制改革试点有了新的法律依据,员工持股又迎来春天。深圳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场”,在1994年发布了《关于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随后用三年时间,完成了57家企业的内部员工持股试点,另有正在进行改制的企业110家。

好景不长。由于认购时不经过摇号中签,违背“三公”原则,上市后大量抛售获利,以致冲击资本市场。1998年,证监会不得不下文叫停。电影《股疯》记录下那段历史,员工持股再度陷入僵局。

一年后,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重燃员工持股热情。

这一轮探索因失控夭折,留下的是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的质疑,缺乏规范的大范围管理层收购行为,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秩序。“郎顾之争”成为典型案例而受到广泛争论。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指出,员工持股计划在中国将近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过数次的政策性调整和干预,如今再次“朝花夕拾”就应该“拾”出新意,克服以前出现过的问题,规避以前走过的弯路。

原标题: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可望近期推出 已停摆11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企改革查看更多>电力央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