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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龙代表:生物质能源与火电厂区别对待 不应一刀切

2015-03-17 08:58来源:中新网关键词: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页岩气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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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短缺与环境承载力有限,已成为高速增长的中国不得不面对的课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2015年工作时强调: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

而纵观“要大力发展”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三大可持续清洁能源,风电与光伏发电都是单一的电力能源形式,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性有限,生物质是唯一可再生的碳源,可用来生产电能、热能、燃气和燃油等四种能源商品。生物质能源可实现对化石能源体系的全面替代,对我国能源结构将起到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正因为如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身处生物质能源领域的陈义龙代表的议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

陈义龙代表在议案建议:生物质能源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特点,可同时带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是一个能自主创新又能带动全局性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强烈建议国家将生物质能源产业列入“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来支持。

十三五期间,生物质能源需要得到科学规划与高度重视,陈义龙代表从推进生物质柴油产业化进程、合理规划能源林基地建设、以绿色金融打造产业引擎、完善产业配套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建议。

三个维度的公平衡量

陈义龙代表在议案中表示:现在我们要推进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从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维度来公平衡量,是否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建立这种科学公平的评价模型是我们制定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

就生态效益而言,生物质能源不仅降低了能源生产过程中的排放,也有效防止农民焚烧农林废弃物而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就社会效益而言,生物质发电成本中50%-60%的利益分配给了广大农民,有效带动农民增收。我国当前能源评价体系,长期以来对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忽略,造成了生物质发电成本高于煤电甚至风电、光伏发电等。虽然大家都能认识到生物质发电的强大优势,但行业发展多年来,实际却在能源结构中占比有限。

目前,我国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时期,能源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有赖于顶层设计的进一步推动。在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的有力推动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之下,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将在十三五时期取得关键突破。

生物质能源需要公平标杆价格

陈义龙代表透露,当前,生物质发电的标杆价格为0.75元/度电,而其中50~60%都是转移支付给农民的原料价款,分配到生物质发电企业的实际只有0.3-0.35元。这一实际价格远低于风电、光伏发电的价格标准,甚至与煤电相比也没有优势。

我国生物质发电经历了快两个五年计划的发展,现在全国已经有500万装机的规模,数百亿投资已经形成资产,但现在绝大多数发电厂都处于亏损或严重亏损的状况,部分电厂生产也不正常,导致了巨大的资源浪费。陈义龙代表在提案中呼吁:为了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推动市场的公平建设,以及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建议国家将生物质发电的标杆电价上调到0.9元/度电,实现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原标题:陈义龙建议:将生物质能源列入十三五重大专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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