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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推混合制发展评价指标

2015-03-18 14:06来源:企业观察报作者:赵春凌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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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而两年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积极”变为“有序”,并在鼓励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之外,增加“规范”二字,这一微妙变化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即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做出战略调整。

但是,如何理解“有序”与“规范”?目前没有定论,原因在于对此并无明确的评判标准。

广东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先行者,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混改工作如何规范的难题。为了把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向,厘清其核心目的、实施重点和工作路径,并对实践予以正确指导和准确评价,广州市发改委委托广东省社科院,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为题进行课题研究。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混改综评指标)已经构建完成,即将发布。企业观察报独家采访了该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广东省社科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军。

建立混改综评指标的必要性

企业观察报: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革,在实施“抓大放小”的过程中,因为缺乏标准,企业各行其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丛生。这样的教训,是否是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因?

梁军:是的,这方面的教训很惨痛。新一轮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对改革目标提出了非同以往的政治要求,再不能发生“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的“颠覆性错误”。但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企业变革动作,也是一种市场配置资源行为。企业参差不齐,行业各有特点,人的主客观因素、改革时机与条件均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结果有可能千差万别、形态各异。

因此,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判标准,使这种不确定性进入相对确定的程序轨道,同时也可作为约束企业动作与市场行为的规范指引,便于社会各界观察、评价和监督,这是建立综评指标的重大意义所在。

混改综评指标适用三种对象

企业观察报:混改综评指标体系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梁军:这套指标体系能够将中央关于混改的路线、方针、政策分解成具体的操作指引,从而把握住正确的混改方向,并由此评价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绩效。因此,它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改制国企均适用。

企业观察报: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来说,这个指标体系的作用如何体现呢?

梁军:地方党委和政府是本地区混改工作的总指挥,负责出台指导意见,具体工作由地方国资监管机构执行,而实施混改的主体是每一家国企。

这就出现了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具体执行混改任务的企业,因领导班子对政策的理解偏差、企业或个人利益与混改任务交织、以及千差万别的企业实际情况,导致混改的结果有可能偏离了混改初衷;二是当企业发生上述混改偏差以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并不能从总体上和趋势上及时发现问题,于是产生效果评估的滞后性;三是在进行事后评估乃至问责时,可能会因为缺乏一个清晰的衡量标准,使得评估结果产生模糊。因此,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提前介入,加强引导,全程管控。制定混改综评指标,将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上述要求。

原标题:广东拟推混合制发展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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