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天桥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复函

2015-03-19 11:53来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键词:水电站电力安全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天桥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复函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你中心《关于天桥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审核意见的报告》(坝监〔2015〕18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有关派出机构意见,现同意柳树沟、库什塔依、马鹿塘二期、功果桥、天花板、小岩头、马堵山、木里河沙湾、仁宗海、杂谷脑古城、天桥、双沟、高凤山、百花滩、响洪甸下库坝共15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等级均为甲级;同意别迭里、庙林、铅厂、鲁基厂共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等级为乙级;同意小天都、铜街子、琅琊山上库坝、雪山湖、太平湾、广蓄上库坝、广蓄下库坝、牛路岭、浮石、左江、棉花滩、白沙共12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等级均为甲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相关工作,并会同有关派出机构按照审查意见,监督各水电站大坝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3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站查看更多>电力安全查看更多>国家能源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