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天津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2015-05-29 12: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引民资项目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津政发〔2015〕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现就我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供给效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经济增长动力的要求;是我市抢抓战略发展机遇、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的手段;是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途径。市委将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改革重点任务组织推动。

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做好推进PPP模式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积极稳妥推进投融资模式改革。

二、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一)坚持利益共享。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合同约定分享项目的合理收益。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必要的投资回报。鼓励社会资本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

(二)坚持风险分担。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等因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标准调整等宏观风险,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技术等风险,双方合理共担不可抗力风险。政府不得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的兜底责任。

(三)坚持平等互利。坚持平等意识与合作观念,保证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并保障权利义务,兼顾社会公共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

(四)坚持诚信守约。政府要科学决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法行政,防止不当干预和地方保护;认真履约,及时兑现各类承诺和合同约定。社会资本要守信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意识。按照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原则,规范订立合同。项目合同一经签署必须严格执行,无故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坚持长期合作。适应PPP项目建设运营周期较长、投资回报机制特殊、涉及公众利益较广等特点,参与合作的双方要增强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实现长期、可持续合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查看更多>引民资项目查看更多>电力行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