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网建设政策正文

江苏发布《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附全文)

2015-07-31 14:44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关键词:电力系统电力企业江苏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适应江苏电网新情况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在广泛征求电力企业意见基础上,修改完成了《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反映。

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省经信委

2015年7月30日

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电网辅助服务管理,根据原国家电监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热备用、黑启动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已进入商业运营的并网公用发电机组。

已进入商业运营的自备发电厂以及市、县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实施,并监管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等情况。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依照本办法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辅助服务考核和补偿情况的统计结算等工作。

原标题:关于印发《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系统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江苏电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