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企业正文

清新环境与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签署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合同(附公告)

2015-10-19 07: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清新环境超低排放火电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称清新环境完成了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模式)合同的正式签署,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的事项。近日,公司完成了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模式)合同的正式签署。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模式)(以下简称“平朔BOT项目”)。

3、合同范围:

乙方在合同特许经营期限和承包范围内负责新增脱硫除尘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设计、投资、建设、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并最终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所有超低排放设施的运营、改造、维护和移交。收取环保运营服务费,并承担风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特许经营期:20年,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168小时试运合格后起至合同终止时间结束。

运营期运营服务费综合单价为0.0152元/千瓦时 (按入口烟气SO2浓度

3

2500mg/Nm、发电利用小时4500核算)。运营服务费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随着发电利用小时数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国家环保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合同双方就环保运营服务费综合单价协商调整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定。遵循如下原则:运营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对脱硫效率提高或对脱硫排放标准提高造成的脱硫成本增加,如果当时国家的价格政策对脱硫电价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全额享受调整的脱硫电价;如果当时国家的价格政策未对脱硫电价进行合理的调整,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补偿乙方因脱硫效率提高或排放标准提高而增加的脱硫成本。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清新环境查看更多>超低排放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