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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全文)

2016-05-31 08: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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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忻州市发布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43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忻政发〔2013〕45号),全面推进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防治颗粒物为重点,以“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忻州市区和各县(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3%、4%。忻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

三、重点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34项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

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结合全省“去产能”有关要求,加大煤炭、钢铁等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并实施我市化解煤炭、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3、继续推进忻益铁合金厂的搬迁改造,实现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市经信委)

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且暂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重污染企业,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厂区及周边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工作方案,限期解决固定源排放以及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

4、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万千瓦。(市发改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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