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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全文)

2016-05-31 13: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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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运城市发布关于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2日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13〕38号),全面推进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6〕4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关于改善空气质量有关要求,以防治颗粒物为重点,以“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为抓手,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13个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3%、4%,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

三、重点任务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32项任务。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结合“去产能”有关要求,加大煤炭、钢铁等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化解煤炭、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研究提出产能退出的规模和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3.继续推进《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山西焦煤盐化集团公司等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盐湖区政府、市经信委)

对位于城市建设范围内且暂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重污染企业,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厂区及周边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工作方案,限期解决固定源排放以及物料运输尘污染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清洁生产

4.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山西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中70%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5.严格项目准入,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市发改委)

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原煤入选率稳定保持在70%以上。(市煤炭局)

6.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加油站要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油品质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积极开展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升级准备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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