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政策正文

关于印发《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的通知

2016-06-22 12:1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燃料核安全核燃料循环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近期印发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我国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的法规体系,强化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分类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16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燃料查看更多>核安全查看更多>核燃料循环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