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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加快实施煤机装备、电力装备等领域重大项目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文)

2016-06-22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装备燃煤机组第三方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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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八大新兴制造业。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展战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西省新兴制造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年-2017年)》(晋政办发〔2015〕55号)文件要求,规划布局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八大新兴制造业,加快实施煤机装备、新能源汽车、铝工业、轨道交通、现代煤化工、煤化工装备、煤层气装备、电力装备等八大领域重大项目,推动制造业集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于2016年4月28日晋中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全面部署推进我市“十三五”期间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晋政发〔2016〕9号)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六大发展”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创新为转型引擎,以民生为落脚点,厚植发展优势,激活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投资有效性,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全局性重大体制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大胆探索、攻坚克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完善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努力把晋中建设成为经济转型隆起带、创新创业先导区、晋商文化复兴地、生态宜居智慧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法治保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让各项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推进。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把握改革大局,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统筹协调改革推进的步骤和次序。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激发改革动力。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注重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改革新路,在认真评估基础上加以推广,带动全市改革创新。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完成综改试验区建设第二阶段任务的重要时期,改革任务艰巨而繁重,要在基本完成《总体方案》确定的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推进落实已安排改革任务,将综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到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电力、煤炭、煤层气等能源管理体制机制趋于完善,传统产业竞争力有效增强,新兴产业形成规模,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实现新的飞跃。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构建起由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管体制、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就业、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养老等领域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科技、金融、财税、土地、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领域改革循序推进,成为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有力支撑。

二、重大改革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

1、有效压减过剩产能。按照依法淘汰关闭一批、推动行业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一批等“五个一批”要求,实现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优化煤炭产业布局,有效压减过剩产能。2020年底前,原则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2、积极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稳定房地产市场。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研究拟定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将公租房保障范围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各部门作用,进一步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为煤炭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成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和推进煤炭销售体制、交易方式改革。(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国企,探索实行员工持股,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收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5、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机制。清理规范对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法治、社会环境,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

(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6、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建立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稳定性支出、引导性支持、鼓励和后补助等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7、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财政激励机制,让科技成果首先在本区域内转化。依据国家、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建立科技金融产业融合模式。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建立专门为科技创新服务的专营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企业动产、股权、知识产权、订单等抵质押融资。探索股权众筹、科技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融资模式创新,简化投保理赔服务流程,试办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信用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9、完善创新人才集聚发展制度。深入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人才特区”政策,加大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创新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发挥科创城和大学城(省高校新校区)科研人才聚集的资源优势,充分调动企业与驻地高校科研单位技术人才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合作的积极性;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做好科学技术评奖和授奖工作,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科技创新攻关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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