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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将带来超过400亿元投资

2016-06-25 12:17来源:国际在线作者:肖中仁关键词: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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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24日表示,未来中国的“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将会分成两个阶段进行,2016到2018年将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预计示范项目将至少带来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

为了推动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水平,在今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治介绍,“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已经有了明确了时间点和路线图。“我们在方案当中都有一些明确的说法,准备分两个阶段,前三年争取在2019年底之前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的各种类型的能源互联网模式和业态的工程示范,希望第二个阶段从2019年以后到2025年这五、六年的时间加快推广应用。当然这里面也不是简简单单的明确的分界点,也要实现有序、适时的衔接。”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大力推进四个重点任务,包括启动试点示范、推动技术创新、构建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政策。李治介绍说,2016到2018年将重点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相关的实施方案将会很快下发。“主要是鼓励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明确建设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的一些路线图和时间表。目前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现在各地区非常积极踊跃,有很多项目已经跃跃欲试了。我们预计大概在今年,据不完全的统计,至少会带来超过400亿元的投资。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也安排了3-4个亿的专项建设资金,对像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行动方案还提出,将培育开放共享的市场体系,支持个人、家庭、分布式能源等小微用户基于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对等的能源共享和交易。李治还举例介绍说,未来普通民众不仅是能源消费者,还有可能成为能源生产者。“今后随着智慧能源模式的出现,今后能源的消费者也同时可能会是集能源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于一身,比如可以利用自己的家居或者利用自己的条件搞一些分布式的能源建设,这些一旦投入生产以后,我们提出自发自用,多余的可以上网。换句话说,将来不仅仅是付钱给电力公司、热力公司,也可能会从热力公司、电力公司那儿拿到卖电回报。”

原标题:我国将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 试点示范项目将带来超过400亿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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