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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印发(全文)

2016-07-12 11: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火电东莞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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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去杠杆工作,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省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明确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按照“有保有控、有序推进、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促进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调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去杠杆与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相结合。全面摸清金融机构杠杆率及风险控制能力,推进金融产品去杠杆,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敦促金融机构杠杆率达标。到2016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证券及期货机构、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

2.降低融资成本与优化融资结构相结合。在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的同时,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到2018年底,力争全市上市企业达到40家,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达到18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500家,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例进一步提升。

3.防范处置金融风险与促改革创新相结合。建立跨部门、跨镇街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防范和稳妥处理各类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到2018年底,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到2018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形成多方合力,加强去杠杆工作的统筹和预警

1.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政府与金融调控监管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部门工作职责,构建部门联动、综合监控、分级管理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监控、金融市场舆情快速反应、金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推进金融监管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共享,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及预警。(市府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

2.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全面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重点防范和化解企业互保联保风险,摸清去杠杆可能引发的风险敞口,开展动态压力测试,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预案。(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府金融工作局、东莞银监分局)

3.加强去杠杆风险监测预警。市金融管理部门与镇街(园区)加强联动,收集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状况、资金链状况等信息,做好金融风险监测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敦促银行机构强化风险管理,重点加强对大宗商品贸易行业、房地产行业和集团客户、互保联保客户、大客户等授信客户的风险监测,关注企业资金集中支付高峰时期的资金状况,增强风险预警能力。(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各镇街(园区))

4.合理控制金融杠杆水平。敦促金融机构高度关注并控制金融服务对象的杠杆水平,提高融资项目的自由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降低资产业务风险级别,加大资本补充力度,并通过增资扩股、上市融资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机构资本充足率及资产流动性。(东莞银监分局、市府金融工作局)

(二)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

1.积极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用好用活再贴现、支小再贷款、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先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增强信贷投放结构与东莞经济发展的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僵尸企业”的贷款,压缩退出存量贷款,实现平稳退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广以排放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押物的绿色信贷服务。(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2.增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进东莞众创金融街升级改造工作,以建设金融创新中心为突破口,打造科技金融平台和众创空间,加大对PE、VC、产业基金、科技创新企业的招商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制度,通过知识产权、股权等新型抵质押方式降低增信成本,并争取投贷联动试点资格,强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与信贷投放的衔接。鼓励和引导辖区内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业务。(市府金融工作局、东莞银监分局、市科技局)

3.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落实好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深化银企对接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专职网点,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特点,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信贷支持。鼓励镇街(园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借助商圈、园区、产业链、专业市场等载体,对小微企业集群提供批量化、标准化服务。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开展整治银行业不规范经营活动,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东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府金融工作局,各镇街(园区))

4.发挥融资性担保增信作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镇街(园区)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强对专业镇特色产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我市经营运作规范的融资担保公司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功能。研究推动由政策性担保公司发起设立担保基金的可行性,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市府金融工作局、东实集团,各镇街(园区))

(三)调整融资结构,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和管理风险的功能

1.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做好全市企业上市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服务,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联系沟通,加快推进各类优质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和指导工作,切实协调处理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及到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创造条件。(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2.促进股权投资产业聚集发展。完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计,采取母基金管理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对子基金进行市场化管理,充分发挥母子基金的联动协同效应,集聚一批产业投资基金、机构和人才落户东莞。修订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的宽松环境。探索组建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稳妥实施兼并重组、债务重整等市场化措施,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市财政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

3.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加强对企业利用新型金融工具的辅导,推动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创新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局)

4.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争取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或重大工程。积极申请设立地方保险机构,并推广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责任保险、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开展“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

5.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大额、中长期的信贷支持,化解贷款期限错配风险。在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推广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减少地方政府债务。建立与PPP项目相适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制度。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探索基础设施等资产证券化,盘活沉淀资金。(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府金融工作局)

6.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等新型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创新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指导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互联网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各镇街(园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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