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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全文)

2016-08-10 16:3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大面积停电电力安全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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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我局编制了《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现印送你们,供工作参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5日

附件:《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6年8月

前   言

为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其编制程序、框架内容和基本要素,高效有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编制本级或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可参照本指南。

本指南由编制工作指南和预案框架指南两部分构成。编制工作指南部分主要对预案定位、预案体系结构以及预案编制过程中的重点提出指导性要求;预案框架指南部分主要对预案的内容提出指导性参考。

第一部份 编制工作指南

1预案编制原则

1.1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省级预案)是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中涉及的多个部门职责的制度安排与工作方案,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1.2预案编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并紧密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

省级预案框架各部分内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依据见附录一。

1.3省级预案重点明确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标准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对市县级预案的指导性。省级预案与其他省级专项预案的衔接界面由省级综合预案规定;省级预案涉及市县级层面的应对及处置行动由市县级相关专项预案规定;省级预案涉及的跨部门响应与保障行动由相关协同联动机制规定。

省级预案的体系框架图见附录二。

1.4省级预案应当与《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在应对原则、指挥机制、预警机制、事件分级、响应分级、响应行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衔接。

2编制工作组织机构

2.1由省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以下简称编制组织),编制组织负责人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责任人担任。编制组织的典型构成见附录三。

2.2编制组织成员构成应当注重全面性和专业性,吸收相关政府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管理人员、应急管理领域专业人员和相关行业专业人员参与,必要时组织专门培训。

2.3编制组织应当注重工作的延续性,充分发挥编制组织成员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和省级预案持续优化完善工作中的作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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