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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丨火电现状:社会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火电争相上马

2016-08-24 10:20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贾凡迪关键词:煤电行业燃煤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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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清理规范报建审批事项,明确电力项目开工标志,切实维护电力建设秩序,协调指导煤电开工建设,规范煤电有序开工建设,加强开工建设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规建设行为。

“此举旨在切实维护电力建设秩序。”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确需开展的报建审批事项和强制性评估工作,电力项目单位要逐一落实,严格按程序办理。未取齐开工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前,严禁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

国务院近期印发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此次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支持电力项目的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凡是不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再作为开工前置条件。

业内认为,本轮新规作为原有政策的强有力补充,将进一步规划电力企业的近期开发计划。

通知明确,要严肃处理违规建设行为,对于存在违规开工建设且拒不停工、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等违规行为的电力项目,国家能源局将通报全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直言,产能过剩在短期内难以改观。“不过尽管库存高企,但由于成本较低,部分电力企业仍有利可图,而这部分盈利空间,正是刺激各地继续新增电力项目的根源。”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我国“弃风弃光”问题加剧的重要原因,就是全社会电力需求增速放缓以及火电争相上马,常规能源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挤出效应加剧。此番清理火电项目,对新能源消纳是一大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在煤电项目开工建设方面,《通知》着重提出,发展改革、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在为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电站)办理报建审批事项时,要结合《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定期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或采取相应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切实促进煤电有序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定期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对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慎重决策开工建设煤电项目;认真落实565号文有关内容,对于明确要求缓建的已核准未开工煤电项目,2017年底前暂缓开工建设。

原标题:规范煤电有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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