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报道正文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小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30 12:36来源:长汀县政府办关键词:水电小水电农村水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昨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汀县小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原文内容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汀县小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长汀县小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继续做好“加法、减法、除法、乘法”工作、推动我县小水电转型升级,促进我县水生态保护修复,提高我县生态文明水平。现就在2015年试点退出电站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水电站报废退出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型升级为重点,通过改变河流开发理念,为河流舒筋活血。从原来片面强调水资源充分利用到全面统筹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从注重水电开发到注重综合效益统筹转变,以打造绿色、安全、民生、和谐水电站为主要内容,将小水电项目改造成保护生态、安全可靠、农民受益、良性运行的美丽电站。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注重生态。统筹兼顾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需求,科学合理生态安全格局,优化生活、生态、生产空间结构,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分析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对河道生态影响,以农村水电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对于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高的水工程设施设备,分门别类进行处置。

3.依法行政、积极稳妥。以现有法律法规为支撑,继续加强体制机制研究,建立一系列水电站退出和流域水生态管理制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妥善推动电站退出,促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科学规划

我县在2015年初被福建省水利厅确定为福建省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县,恢复了生态河道33.8公里、改善了生态河道73.5公里,但我县的小水电站仍然存在老旧电站多、分部广、无规律,效益低的局面,对流域内的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部分水电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调查摸底。根据我县电站的实际情况及前期试点退出电站经验,对各类电站拟退出的电站合法性、运行时间、设施设备情况、发电量和上网电价、员工情况、电站效益、供水矛盾情况、影响河流生态等多方面进行彻底摸底,重点对有无严重脱水段及严重影响生态且难以修复的电站、安全隐患大且无整改的电站、用水矛盾突出且无法调和的电站继续深入调查。

(二)做好退出工作

1.退出电站选择。2015试点选择汀江干流上游及涂坊集镇旁边的涂坊河通过限、转、退三种方式,恢复改善了两条流域的生态,取得了非常好的正面效果,2016年,一是继续对涂坊河龙头溪源水库上游电站进行退出,二是对水电站开发早,安全隐患大、效益低下,渠道引水造成河道断流长度较长,特别是与当地百姓用水矛盾突出的水电站的退出。

2.退出电站情况。涂坊河龙头溪源水库上游电站共2座,总装机容量450kw。供水矛盾特别突出、安全隐患大、引水渠道造成断流较长的电站共6座,总装机容量635KW,采取政府资金适当补偿方式,县水利局设立退出资金专户,推动水电站退出统筹管理。

3.退出电站实施。8座退出水电站按照全退出方式进行,分别为涂坊河流域的坪坑、肖屋2座水电站,供水矛盾特别突出、安全隐患大、引水渠道造成断流较长的上塘、大寨下、丘坑、长丰、余家地、陈坑6座水电站。对退出电站的厂房、机电设备、拦河坝等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对具有灌溉功能、安全隐患的渠道进行修复完善,并交由乡(镇)村按照水利设施要求进行管理。对退出电站的电网进行解列、工商进行注销,并做好后评价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查看更多>小水电查看更多>农村水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