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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与验收标准》意见的函

2016-10-10 10:3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分布式能源分布式电源中电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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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工程建设国标《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与验收标准》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关于征求工程建设国标《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与验收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⒛16年标准制 (修 )订 计划的安排,由 我中心归口、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的工程建设国标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与验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意见,请 登陆电力标准化网站(网 址:http://dls.cec.org.cn/)资 料下载专栏下载标准草案及相关资料,结 合电力工业生产实际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对标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16年 10月 31日 前,将 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标准编制组。

联 系 人:于辉

通信地址:北 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邮编:00192)

电子信箱:yuhui3@rpri.sgcc.com.cn

联 系 电话 : 010-82812299-8510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并网工程调试、并网工程验收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邮编:100761)。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的调试和验收,保障人员、设备和电网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新建、改扩建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的调试和验收。

1.0.3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与验收包括通用技术条件检查、分系统调试、系统联调和并网工程验收。

1.0.4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并网工程调试 Commissioning of distributed generation grid-connected engineering

对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直接相关的电气主接线、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监控与通信等实现分布式电源并网功率控制、涉网保护、电网异常响应等功能的设备集合进行的调试。

2.0.2 并网工程验收 Acceptance for distributed generation grid-connected engineering

对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直接相关的电气主接线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监控和通信等设备设施进行的验收。

3 基本规定

3.0.1 分布式电源单体设备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并网工程调试;并网工程调试包括分系统调试和系统联调两个部分。

3.0.2 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调试完成后,方可进行并网工程验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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